昨日,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佈全國首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更是高達19.4%。
  土地污染是近年來環境領域的熱點話題,整體狀況如何,身邊是否有污染現象,民眾對此不乏關註熱情。近年來的一些公共事件更是加劇了民眾的焦慮,去年2月底,“湖南毒大米流入廣東”備受輿論關註,儘管有關政府部門及時做出應對,民眾對“毒大米”依舊有所忌憚。此後隨著媒體報道逐漸深入,話題終究還是回到土地污染這一問題上來,有關此議題的諸多數據,也一再印證民眾的擔憂,要求公開土地污染數據的聲音此起彼伏。
  環保部等部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經過多年的全國性調查,終於就當前土地污染狀況給出了大致答案,數據信息可為接下來的治理提供決策參考。分析公報不難發現,“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的結論基本符合民眾此前的預期,不過,遺憾的是,要全面細緻瞭解土地污染狀況,可能此公報的參考價值十分有限。民眾期待看到的數據,形象地說是一張可反映各地污染狀況的“污染地圖”,而非概查性質的情況彙報。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解答稱,此次調查之所以沒有給出具體數據,主要因為調查方法等客觀條件的限制,並表示今後將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進一步摸清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顯然,無論就土地污染防治還是滿足民眾知情需要,數據信息都有待完善。
  同樣迫切的還有土地污染防治方面的工作。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採取一系列措施,“和向空氣污染宣戰一樣,堅決向土壤污染宣戰。”從公共決策的角度看,土地污染作為新的環境問題,務必要受到足夠的重視,這一環節政府角色極為關鍵。早在2011年底,國務院印發了《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土壤污染問題被列入四項“突出環境問題”之中,環保部有關負責人提到,今後將在典型地區組織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試點示範,這些信號表明,土地污染治理已經逐步展開。
  具體到防治方法,錶面看較為複雜,歸根結底無非是從源頭抓起。環保部負責人提到,糧食重金屬超標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土壤中重金屬本底值高,這種狀況主要出現在有色金屬礦產資源十分豐富的地區,改造並不容易;其他兩個原因,包括礦山開采致使糧食重金屬超標,以及環境污染導致酸雨增加、土壤酸化。這兩種污染源,無論來自地下還是天上,都是工業生產導致的,可見,土地污染防治最終還要回到規範和約束企業行為上來。
  站在公共治理的角度考慮,土地污染防治可按照規劃有序展開,而作為個體,污染帶來的影響往往是直接的,在健康受到影響的情況下,維護自身權益迫在眉睫,在此過程,難免要與相關責任主體(比如企業、政府部門等)展開博弈。然而,作為新的環境問題,過去關於土地污染問責方面的討論基本闕如,其實,環境污染方面的問責向來不力,近來有媒體盤點了近10年的47起水污染事件,其中涉及刑事犯罪及被判刑的有6起,最高刑期為5年,其他多數為行政處分。當前的基本問題是,涉及環境污染方面的法律制度完備但多數事件不能進入司法渠道,實踐證明,行政問責的懲戒作用極為有限,要維護民眾權益,今後必須強化司法問責。
  與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不同的是,土地污染的影響範圍相對狹小,而且往往不會以突發事件的形態表現出來,“癌症村”即是極端現象,這就意味著,它所受到的關註相對較少。在關註土地污染防治的同時,對於如何維護受害者的權益,不妨也多一些思考。  (原標題:[社論]土地污染受害者權益保護亟須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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