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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駱國清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查,駱國清在擔任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收受禮品禮金。
  駱國清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福建省紀委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駱國清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原標題: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駱國清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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